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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是《義勇軍進行曲》。80多年前,這首歌曲在抗日烽火中誕生,字字鏗鏘、句句雄壯的歌詞伴隨著激昂的旋律,在大江南北、長城內外廣為傳唱。多年來,國歌所承載的愛國情懷、憂患意識和奮勇前行的民族精神已深入人心。

作為憲法確立的國家重要象征和標志,國歌的奏唱事關國家尊嚴,規范國歌奏唱方式場合尤其重要。
為保證國歌奏唱和使用的嚴肅性、規范性,對應當奏唱國歌的場合,奏唱的禮儀規范,國歌標準曲譜的審定、發布和使用,以及不得奏唱和播放國歌的場合等作出具體規定。9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該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國歌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開幕、閉幕;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會議和地方各級委員會會議的開幕、閉幕;各政黨、各人民團體的各級代表大會;憲法宣誓儀式 、升國旗儀式;各級機關舉行或者組織的重大慶典、表彰、紀念儀式;國家公祭儀式、重大外交活動及重大體育賽事和其他應當奏唱國歌的場合等場合應當奏唱國歌。
《國歌法》規定,奏唱國歌,應當按照本法附件所載國歌的歌詞和曲譜,不得采取有損國歌尊嚴的奏唱形式。奏唱國歌時,在場人員應當肅立,舉止莊重,不得有不尊重國歌的行為。國歌不得用于或者變相用于商標、商業廣告,不得在私人喪事活動等不適宜的場合使用,不得作為公共場所的背景音樂等。
《國歌法》還規定,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中小學應當將國歌作為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內容,組織學生學唱國歌,教育學生了解國歌的歷史和精神內涵、遵守國歌奏唱禮儀。
法律責任方面,《國歌法》規定,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的,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隨著《國歌法》的施行,《國歌法》將與《國旗法》、《國徽法》一道,以國家立法形式,落實了憲法規定的關于國家象征和標志的重要制度。




